安順金星啤酒廠斑馬線有監(jiān)控,按規(guī)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
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中途倒退、折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中途倒退、折返。
行人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應該靠路邊1.5米。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2、在車行道內坐臥頃廳、停留、嬉鬧;
3、追車、拋物擊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乘坐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不得在機巧磨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
2、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3、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4、機動孝乎斗車行駛中,不得干擾駕駛,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得跳車;
5、乘坐兩輪摩托車應當正向騎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