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某單位工作十年因停產被辭退有補償嗎?
有補償,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關于國家賠償的一些問題。 行政機關違法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應當賠償其停產停業期間的必
此種說法正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ㄒ唬┻`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ǘ┻`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ㄋ模┰斐韶敭a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三十六條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蹁N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三、企業停產超過一個月,正常發放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是否可以提出離職,是否能獲得經濟補償?
申請離職是員工的權利。你可以申請,滿30天還沒有批準的話,就可以走人了。當然離職是沒有補償的,除非單位辭退,才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補償,工作滿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個月工資補償。對沒有前途的單位,建議離職走人,待下去沒有意思。好好考慮,由你自己決定。
四、企業停業 關于賠償問題
你好。
【1】單位長期拖欠工資,你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免費),要求單位結清工資、繳納社保。
【2】你也可以與單位解除合同,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一款,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標準: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最多支付12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3】如果職工有證據證明單位有資不抵債的情形,可以申請單位破產。但這個比較難。
【4】你與單位解除合同,肯定要在合同上寫明單位欠付的工資數額,以及未繳納的社保數額。如果單位拒不執行,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5】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情節嚴重,還可能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41條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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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采納為滿意回答。謝謝!】
五、單位停產停業那最低工資休息買斷時按哪個標準補償,是按照在職時的平均工資算,還是休息時也算進去?
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勞動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2113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5261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4102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1653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版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權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六、工廠停產關閉,員工工資如何賠償
首先確定公司是暫時性停產,還是倒閉。
如公司倒閉,也就是破產,勞動合同終止,公司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附: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
?。ㄋ模┯萌藛挝槐灰婪ㄐ嫫飘a的;
?。ㄎ澹┯萌藛挝槐坏蹁N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勒毡痉ǖ谒氖臈l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七、企業停產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賠償
您好;若因為單位自愿停產,則仍需支付您工資;若是經濟性裁員,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條依據:
《勞動合同法》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窗凑談趧雍贤s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ǘ┪醇皶r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ㄈ┪匆婪閯趧诱呃U納社會保險費的;
?。ㄋ模┯萌藛挝坏囊幷轮贫冗`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ㄎ澹┮虮痉ǖ诙鶙l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ㄒ唬﹦趧诱咭勒毡痉ǖ谌藯l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ㄈ┯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畻l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ㄋ模┯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粭l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ㄎ澹┏萌藛挝痪S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勒毡痉ǖ谒氖臈l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