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務派遣公司如何跟工廠合作?
辦勞務公司的人都是些有背景的,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沒有什么靠山,你會遇到很多麻煩事,我間接聽到,勞務公司內幕比較黑。不過你一個誠實守信的人很難做好。一次一個勞務公司的人給我說,他人事局有人,人家給他把一切手續辦好,花了一大筆錢,請了幾個煤礦局管人事的領導,都送了紅包,這樣他要過介紹工人方便,一個工人他收3萬元,就要給某些人送去兩萬,介紹的工人首先是強化訓練(實際有意增強勞動強度)如果自己受不了不干了,那他的生意就來了,因此說內幕太黑了,如果想叫某人長期干的話就要給那些代工的隊長送好處。反正我道聽途說,是否事實僅供君借鑒。
做好或者達成利益分配約定就會有一個完美的合作,如果勞務派遣公司跟工廠的合作談不下來,問題基本出在利益分配上。勞務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合作說到底就是如何有錢大家一起賺,所謂“熙熙攘攘,皆為利往”,在一個勞務派遣工身上賺了錢勞務公司和用工單位怎么分?這個很關鍵,55、46、37、28這些分配比例你選擇哪一個?作為一個新的勞務公司在利益分配上是要做出讓步,必須犧牲自己的利益才有可能獲得對方的認可。
讓步是新的勞務公司打入用工單位的第1步在使用勞務派遣工的用工單位肯定會有現有的合作勞務公司,所以想要和這樣的用工單位談勞務合作困難是肯定有的,這是一個類似于撬墻角的行為,而且以往沒有合作對方心存疑慮也是正常的。
不管怎么去說,如果純粹是業務員去開展業務的話,在利益方面讓步是必須的,不給出讓人心動的條件人家不會感興趣的,但是業務員也有一個底線,這個時候就要看業務員的取舍,能做出多大讓步業務員也是要考慮的,或許最大讓步并不能夠讓對方心動。
然而讓步又是新的勞務公司打入用人單位的第一步動作,說實在的,這個讓步是比較難以把握的一個尺度,讓多了自己沒錢賺,又或者超過公司規定的業務底線,所以很難。
了解對方的用工需求和合作公司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想要和對方產生合作業務,那么就要了解對方的需求以及現有的合作對象,這需要通過內查外調的方式來獲知相關的信息,怎么獲取?這個就看業務員的能耐了。
想做事情、想做成事情必須全力以赴,用盡能用的手段和可利用的條件來達成目的,請客吃飯是避免不了的,但是“拎個豬頭找不到燒香的廟門”也是有的。
說實在的,用工單位既然有合作的勞務公司存在,新的勞務公司是很難打入的。做生不如做熟,用工單位也不太愿意和新的勞務公司產生合作,怕改變,畢竟人家現有合作關系存在。這就需要業務員在了解對方的情況之后做出通盤的計劃,有針對性的進行試探或者談判。
熟悉行業規則在我看來,勞務公司想要拓展新的合作業務,需要在熟悉行業規則的前提下,要舍得讓出利益,在業務達成的初期別指望賺錢,要明白首先要做的事市場拓寬,如果從開始就斤斤計較那是很難打開市場的。
我認為,勞務公司想要在勞務市場中存在就是在充分了解用工單位需求的前提下,準確的計算出利益的多少,和利益的分配原則,該讓步的千萬不能含糊不清。勞務公司的業務員一定要把用人單位的HR馬屁拍好,該給吃喝就吃喝,該上紅包就算紅包,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二、自己研制藥品如何和藥廠開發合作?
這真不是一個三句兩句就能說清的問題,特別是如果您對藥品研發、注冊、生產方面一點了解都沒有或者非常少的情況下,很難理解清楚。我在這只能簡單不能再簡單的說一下!
一般在這提出問題的肯定不是醫藥業內人士,更不可能是做藥品科研的,很有可能是自己手里有祖傳秘方或者有什么特效方子,想把它像其他藥品一樣在市場上銷售,變現。而自己一是不知道怎么搞;二是沒有條件和能力;三是也沒有資金(也是最主要原因)。
如果想與藥廠合作,首先你的方子(藥品)得有一定的臨床價值,療效必須肯定,有一定的應用基礎,有證據證明藥品的療效;而且廠家對該藥品治療的疾病方向感興趣(有廣闊的市場)。最后還的考慮你的藥品的成藥性(制劑工藝),是否能夠工業化生產。如果,你的藥品僅僅是自己應用或周圍鄰居朋友用過,或在某小診所有應用,估計很難具有說服力。
假設藥廠對你發你的方子(藥品)真的感興趣,那么才會談到如何合作。對于藥廠來說,要想開發一個新藥,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光前期藥學研究、藥理毒理研究就得1-2年,實驗結果如果可行,才能申請臨床批件,拿到臨床批件才能進行臨床試驗,如果臨床批件沒有拿到,那么前面的一切就大都打水漂了。拿到批件后才能進行臨床試驗,根據就不同的疾病和療程,研究時間也不盡相同,短則1年,長則幾年的都有。完成臨床研究后報國家局審評審批,通過后方能拿到批準文號,才能上市生產銷售。這期間花費可能上億不止,時間可能也過去了好幾年。所以,談合作的話就看你想要的和藥廠可以給的能不能達成一致了。對于藥廠而言,比你風險大的多。所以,如果你只是有個方子,談的過程就要靈活一些,能批下來怎么樣?不能批下來又怎樣?企業不會在什么也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僅憑一個方子一開始就給你多少錢的,最初也只是一個框架協議。
現在,有了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感興趣的話,你可以學習一下。就是說,你們可以以上市許可持有人的方式進行合作,你的技術和方子,依托藥廠研發、報批、生產。
據我在藥廠研發部門工作的朋友說,他們經常會接到這種獻方的電話,他們都是聽聽就算了,因為很難跟他們講清楚做藥不是他們想象的那么簡單。所以,最后我要說的是,如果你是個人、僅僅是有個方子,不要抱太大希望找到合作藥廠。不要想著天上餡餅的事:自己一個方子能賣多少錢,幾乎不可能。
最好還是先申請專利,將自己的配方保護起來。可以與此同時跟合作方簽好保密合同,慢慢生產。
三、擁有專利,怎么和工廠合作?
首先要看你擁有的專利數量和質量、技術商業化前景如何。如果具備基礎,最好是與對你專利感興趣的企業談專利許可或轉讓,由工廠負責專利產品化,你們之間以例如“一次性+產品銷售提成”的方式簽訂專利技術合作或許可轉讓協議。
有兩種合作模式
第一種,一次性買斷式,直接把專利賣給公司
第二種,與公司簽訂協議,讓公司使用你的專利進行生產賺錢,你從利潤中拿部分提成
至于選擇某種模式,要看你專利的價值以及跟你合作的工廠的狀態,如果專利價值比較高,商業化利潤可觀,可以采用第二種模式,如果專利商業化價值不是很高,商業化之后的利潤也不高,就采用第一種模式
目前很多公司買專利,不一定真實生產,可能是為了湊數,申請高新企業等
具體的還要根據你的情況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