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答案:沒有區別,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為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我國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系指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它的意思就是你對這家企業的債務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
舉個例子:你和小明各自出資500萬元,組建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三年后公司因經營不善破產倒閉了,這時候公司欠下了1個億的外債,由于你只出資500萬元,因此對于這1個億的債務,你只需要承擔500萬元的責任,剩下的不用管,即使此時你名下還有三千萬的資產,你也只需償還500萬元即可,這就是有限責任。
當然了要承擔有限責任的前提之一是你合法正規經營,如果說你經營的企業,把公司的賬務和個人的賬務混合起來,比如貨款結算總是通過個人的銀行卡結算或者直接收取現金存到個人銀行卡里,那么這種情況下,你要承擔的就不是有限責任了,而是無限責任,因為你存在把公司的資金轉移的情況,假設企業這時候破產欠外債1個億,你名下有3000萬元的資產,3000萬元都必須用來償還債務,剩余的后續還要繼續歸還。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比較簡單,適合中小型企業,一般大企業都會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另有限責任公司是不允許發行股票融資的,一家企業如果要上市發行股票融資必須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從法律層面來講,目前我國的公司,僅有兩類,除了上述的有限責任公司,另一個則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跟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主要是其將全部注冊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它跟有限責任公司一樣,對債務也是有限承擔的。不同點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另外其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股票可以依法轉讓。
有沒有無限責任公司
目前我國尚不準設立無限責任公司,但是無限責任企業卻是有的。雖然企業和公司似乎聽起來沒區別,但實際上兩種是有區別,公司是指嚴格按照《公司法》設立的經濟組織;而企業是泛指一切從事生產、流通或者服務活動,以謀取經濟利益的經濟組織。
在法律上企業又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獨資企業,即由單個主體出資興辦、經營、管理、收益和承擔風險的企業;第二種是合伙企業,即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出資人共同出資興辦、經營、管理、收益和承擔風險的企業;第三種是公司企業,即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
因此公司是企業的一種形式,它也屬于企業的范疇。反之,企業不一定是公司,企業是一個大概念,除了公司外,還包含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除了公司外,其余的獨資企業及合伙企業,企業主是需要承擔無限責任的,所以雖然沒有無限責任公司,但是卻有無限責任企業。
沒有有限公司的說法。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的形式分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