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弄丟過。
丟的原因有三:小時候,父母傳統教育,只能服從不能抗拒,即便自己正確,丟了自己的見解。
工作后,為了進步、為了學生,不斷學習不斷努力,一路艱辛,丟了自己的娛樂,丟了自己的休閑。
成家后,因為肩上扛著女兒、媳婦、媽媽,妻子、老師的角色,考慮了別人,丟了自己感受。
自己“丟”過一次。一九七八年十一月,我因色盲從山東濟南衛生學校轉學到山東嘉祥師范學校,乘車途中,因睡覺,錢包被盜,里邊有轉學手續:戶口,糧食關系等統統丟失,為此,我三去濟南,找遷出派出所補辦,沒有結果,無奈,我給山東《大眾日報》社寫信…半月后,其將相關“手續”寄來。這期間的時間是273.天,將近300里,我,上不著天,下不著地,中國,沒我這個人!難?。∫灰还肿约海∷X,沒保管好自己的“車票”,把自己丟了!真丟人。
做事,要認真,馬虎,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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