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蒙古博格達汗
博格達汗是蒙古語的音譯,表示神圣,西藏語也差不多
大清皇帝有兩種帝號,滿人和漢人通常按年號稱呼比如順治康熙,蒙古西藏等稱博格達,皇太極時與蒙古西藏通信時就自稱博格達,久而久之這些與大清結盟的少數民族都稱大清皇帝為博格達,所以康熙又被稱為博格達汗
2. 蒙古博格達汗宮
成吉思汗·孛兒只斤·鐵木真,俗稱“成吉思汗”,又稱“成吉思·皇帝”,姜太公之血脈子孫,大漠草原部落之蒙古族人,蒙古草原之創世人,大蒙古國之建立者,蒙古帝國之締造者,蒙古國第一次西征的統帥,姜姓·孛兒只斤氏,名“鐵木真”,汗號“成吉思汗”,廟號“元太祖”,謚號“圣武皇帝”。
木亦堅汗·孛兒只斤·窩闊臺,俗稱“窩闊臺”,又稱“木亦堅·皇帝”,成吉思汗之親生嫡三子,大漠草原部落之蒙古族人,大蒙古國之第一位繼任者,蒙古帝國之第一位統治者,蒙古國第二次西征的統帥,姜姓·孛兒只斤氏,名“窩闊臺”,汗號“木亦堅汗”,廟號“元太宗”,謚號“英文皇帝”。
庫裕克汗·孛兒只斤·貴由,俗稱“貴由”,又稱“庫裕克·皇帝”,窩闊臺之親生嫡長子,大漠草原之蒙古族人,大蒙古國之第二位繼任者,蒙古帝國之第二位統治者,姜姓·孛兒只斤氏,名“貴由”,汗號“庫裕克汗”,廟號“元定宗”,謚號“簡平皇帝”。
3. 蒙古博格達汗國旗
蒙古語中汗就是國王皇帝的意思,不是流汗的意思。
4. 蒙古巴格達
巴格達市區主要部分在河東,稱為“魯薩法”(Rusafa),河西部分稱為“卡爾赫”(Karkh),東西兩岸之間有5座大橋相連。巴格達夏季(5-10月)炎熱,7、8月份平均白天氣溫在41-43℃,中午可達50℃;冬季平均氣溫13℃,最低氣溫可達0℃,年平均降水量130毫米。
巴格達地圖巴格達位于伊拉克國土中部,跨底格里斯河兩岸,面積860平方公里。本區為亞熱帶干旱與半干旱氣候區。從阿拉伯半島直達印度河下游的塔爾沙漠,都分布有亞熱帶干旱和半干旱氣候。因為這里廣大面積的陸地處于副熱帶高壓控制下,地面存在著山間高原和盆地,也有助于荒漠氣候的形成和發育。
這里(夏季炎熱,冬季較冷),如巴格達夏季氣溫可達49℃,冬季最低氣溫為-8℃。卡拉奇夏季和冬季分別為48℃和4℃。塔爾沙漠以東,因季風作用,亞熱帶干旱氣候的分布逐漸中斷。亞洲亞熱帶地區與非洲南部相似,地勢不像北非那樣平坦,而且東部地勢起伏懸殊,也阻止了干旱氣候大片地東伸。塔爾沙漠地區由于盛行從伊朗低壓南緣向東擴張的熱帶大陸氣團(Tc),它使赤道季風氣流(Em)不能遠達北方;加上西南季風在它北界上的垂直厚度擴張得并不厚;此外,本地區夏季高空為反氣旋形勢,低層為顯著的熱低壓,下低上高,不易致雨,因而這里降水稀少,僅75~150毫米左右,形成荒漠。
伊朗高原主要為由邊緣山脈圍繞著的山間高原與盆地,夏季不如印度和阿拉伯等地區酷熱,冬季不如中亞地區寒冷,氣候上具有由溫帶干旱地區到熱帶干旱地區的過渡性質。
高原冬季氣溫多在5~10℃,夏季氣溫在南部低地可達30~32℃,最高可達40~50℃,由于本區西接地中海式氣候區,故冬春有一定降水,且西部雨量較東部為多,扎格羅斯山脈西南坡和厄爾布爾士山脈北坡年降水量為500毫米,但內部降水不足100毫米,形成了荒漠。
5. 博格達汗國
回鶻汗國(744年—840年),又名回紇汗國。由回紇部落藥羅葛部建立。回紇人以游牧為主,逐水草而居。5—6世紀回紇人(又稱韋紇)主要居于鄂爾渾河和土拉河流域,到7世紀初時他們又活動在色楞格河流域。公元646年(唐貞觀二十年),
回紇配合唐軍攻滅了薛延陀,勢力遂強,首領藥羅葛吐迷度自稱可汗,不久覆滅,一般不以其作為回紇汗國建立的標志。7世紀末至8世紀初,東突厥的默啜可汗強盛,奪取了原來鐵勒的故地。在其壓力之下,一部分回紇人越過沙漠進入河西走廊。后值東突厥衰弱,酋長藥羅葛骨力裴羅于744年大敗突厥,遂據有漠北,建立汗國,曾助大唐平“安史之亂”,收復兩京。版圖最大時疆域東接室韋,西至金山(今阿爾泰山),南跨大漠,北至北海(今貝加爾湖)840年大敗于黠戛斯。立國97年。
葉爾羌汗國是由察合臺后裔、東察合臺汗國滿速爾汗的三弟賽依德,于1514年在原察合臺汗國的舊地上創立的一個國家,維持至1680年為準噶爾汗國所滅,歷時166年。因早期統治中心在喀什噶爾(簡稱喀什),因此稱為喀什噶爾汗國;中亞則因其國是由成吉思汗的后裔建立,因此稱為蒙兀兒斯坦國。
6. 蒙古國博格達山
有烏魯木齊市,阜康市,昌吉市等。
7. 博格可汗
可汗,又稱大汗,或簡稱為汗,源于王朝、神靈和上天,阿爾泰語系民族對首領的尊稱,最早出現于3世紀鮮卑部落,記載于《宋書》,類似于漢字的天子。
最初,這個稱呼是部落里部眾對首領的尊稱。古代北亞阿爾泰語系游牧民族鮮卑、回紇、柔然、高車、突厥、吐谷渾、鐵勒、女真等建立的汗國,其君主或政治首領皆稱可汗
8. 博格達汗是什么意思
父汗:父王、父皇、皇阿瑪
叔汗:叔叔,
汗是北方游牧民族對于部落首領的稱呼,父汗的意思表示父親是大汗。叔汗的意思表示叔叔是大汗。
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柔然、突厥、回鶻、吐谷渾、黠戛斯、蒙古等建立的汗國,其最高統治者皆稱可汗,后流傳到東歐的克里米亞汗國、喀山汗國等突厥化穆斯林國家。最初,這個稱呼是部落里一般部眾對首領的尊稱,在嘎仙洞遺址的《太平真君四年石刻祝文》中,稱"可寒" ,原意是"國王"。有別于匈奴的領袖"單于"稱號,在鮮卑等部落中"可汗"之稱呼似乎是一般親王貴胄大臣,亦可稱謂。
9. 呼格古勒圖
呼格吉勒圖臨死前說,媽,我替您看會兒攤,
呼格吉勒圖(1979年9月21日-1996年6月10日),內蒙古人,原內蒙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職工。內蒙古“四九女尸案”被冤主角。
冤案經歷
冤案回顧
1996年4月9日晚19時45分左右,一名楊姓女子從呼和浩特市錫林南路千里香飯店去廁所,當晚21時15分后,發現該女子被扼頸窒息死于內蒙古第一毛紡織廠宿舍57棟平房西側的公共廁所女廁所內。
呼格吉勒圖于當晚與同事閆峰吃完晚飯分手后,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趕往女廁內施救。而當他趕到時,呼救女子已經遭強奸后扼頸身亡。隨后,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呼格吉勒圖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為殺人兇手。
冤案判決
1996年,事件僅僅61天后,法院在沒有充足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并予以立即執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后,呼格吉勒圖以沒有殺人動機,請求從輕處理等為由,提出上訴。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根據當時有關死刑案件核準程序的規定,核準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
沉冤新疑
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破獲一起系列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趙志紅在交代的十幾起案件中,其中第16起就交代了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宿舍大院女廁所的一起命案。當時系列殺人案專案組的干警感覺非常吃驚。因為這個案子的兇手已經被執行死刑了,現在又出現了一個兇手。[1]
警察觀察到趙志紅交代犯罪事實時很冷靜,并不像蓄意編造。公安干警又拿出兩起案件試探趙志紅,這兩起案件與趙志紅的作案行為不一致,趙志紅否認了這兩起案件。干警就帶著趙志紅到第一毛紡廠作案現場,那里后來進行了改造,當時案發的女廁所也沒了,但他很準確地就指出了廁所的位置。[1]
命案真兇
某記者接觸后展開調查。最后確認趙志紅是這起命案的真兇。在2005年10月30日,某記者采寫內參,內參發出以后獲得了中央領導的批示。2014年3月初,內蒙政法委成立了呼格吉勒圖案件復查組。[1]
“4·9”女尸案告破。命案涉嫌人:趙志紅。
再審判決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并向申訴人、辯護人、檢察機關送達了再審判決書。
判決無罪
該案因呼格吉勒圖的父母申訴,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決定啟動再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并依法進行審理。審理中,合議庭查閱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關材料,聽取了申訴人、辯護人和檢察機關意見,經合議庭評議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作出如下判決:一、撤銷本院(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二、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10. 孛兒帖赤勒格爾
電影蒙古王孛兒帖扮演者是娜仁托雅。
《蒙古王》是一部劇情、戰爭片。該片由謝爾蓋·波德羅夫執導,孫紅雷、淺野忠信主演。該片講述了一代天驕成吉思汗的早年生活。
該劇于2007年09月20日在中國大陸內地上映。
本片榮獲包括2008年亞洲電影節最佳配角獎(孫紅雷)、2007年俄羅斯金鷹電影節最佳服裝設計和最佳音效在內等國際電影節11個獎項。
11. 內蒙古呼圖格日勒
呼格吉勒的爸爸叫李三仁。
呼格吉勒圖案
一起在中國引起了廣泛關注的冤案
呼格吉勒圖案又稱呼格吉勒圖冤殺案,是一起在中國引起了廣泛關注的冤案。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一女子被強奸殺害(4·9毛紡廠女廁女尸案)。公安機關認定報案人呼格吉勒圖是兇手。5月23日,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呼格吉勒圖不服,提出上訴。6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趙志紅承認在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殺害了一名女性。2006年,內蒙古司法機構組織了專門的調查組復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趙志紅的死刑被臨時叫停。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之后啟動追責程序和國家賠償。12月30日,內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李三仁、尚愛云國家賠償金共計205962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