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廠搬遷員工不去可以要求老板賠償嗎?
工廠搬遷,員工不去的,否給予經濟補償,要具體衡量企業搬遷的距離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個區之間搬遷,對員工工作生活影響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補償。
但是如果勞動地點發生變更的,必須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協商不一致的因為勞動地點的變更屬于重大變更,這種情況下,員工可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工廠搬遷是否可以不去,并結清工資,在搬遷之前離職?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離職須提前30天書面提出。
只需要提出,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能不能一周內辦完離職手續,那要看用人單位拖不拖時間了。
建議先跟直接領導表明想法,工作地點離家遠這個理由很平常的。溝通好后,盡快提書面辭職申請。
三、大連前關經濟適用房周邊的氯酸鉀廠和大染會搬遷嗎?有相關規定嗎?還有那附近是大化的排渣廠嗎?
大連前關經濟適用房周邊的氯酸鉀廠和大染不是搬不搬遷的問題,而是正在搬遷,已經接近尾聲,都搬到松木島化工園區。預計氯酸鉀廠十一前新廠就會開工投產。大染新廠和氯酸鉀廠也是相鄰,也建的差不多了。前關這里的舊址政府都已經給了土地補償搬遷費了。大化的事兒不清楚。
四、工廠搬遷,員工不去的,如果賠償,怎樣賠償
工廠搬遷,員工不去的,否給予經濟補償,要具體衡量企業搬遷的距離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個區之間搬遷,對員工工作生活影響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補償。
但是如果勞動地點發生變更的,必須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協商不一致的因為勞動地點的變更屬于重大變更,這種情況下,員工可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五、工廠要搬遷新址,不愿搬遷的員工能否獲得補償?
既然公司未經與你們協商一致就變更工作的地點,那么屬于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履行,因此,如果你不愿意去,建議你們與公司協商解除勞動關系以及要求公司支付補償金給你的問題;如果公司一意孤行,也不愿意支付任何補償,那么你可以視為公司違法解聘勞動關系,可以依法向勞動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并結清你的全部工資。祝你好運!
六、廠搬遷到另一個地方,勞動合同不改簽行嗎
工廠搬遷,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變更,《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按以下方式操作:
1、異地(跨地、市)搬遷,勞動合同履行變更手續。
2、本地(地、市內)搬遷,分為勞動合同履行變更手續和不履行變更手續兩種處理方式。
3、變更勞動合同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為前提。?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